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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7日 星期
六家单位达成战略合作
推进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本报讯(全媒记者 尹宇龙 通讯员 潘洁沣)5月15日,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一体化研讨会在上海召开,区域内海事监管及航海保障六家单位就区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域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便利化、航海服务保障等内容达成共识,在会上签署长三角海事监管一体化战略合作备忘录。

会议强调,长三角区域海事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区域合作机制,协同监管,融合发展,逐步实现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信息互换、执法互认、监管互助的一体化、高质量的发展。

会上,上海海事局、浙江海事局、长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和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经过研讨,一致同意建立紧密务实的战略合作关系并达成共识:

——共同保障通航安全环境,打造平安水域。六方共同开展长三角区域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协同推进长三角水域综合执法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研究长三角相邻水域海事监管合作新模式。

——共同保护区域清洁环境,打造绿色水域。六方共同研究制定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管一体化方案,落实长三角各省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席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研究海事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一体化监管模式。

——共同优化便利营商环境,打造高效水域。六方共同推进船舶监管联合监管模式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江海直达运输市场发展,优化相关海事管理服务,促进水水中转、江海直达运输安全绿色高效。

——共同营造科技创新环境,打造智慧水域。六方共同研究搭建长三角海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商讨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举措,更好地履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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