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9年5月17日 星期
海事公安深度合作
打造海上执法协作新模式


□ 全媒记者 王有哲 通讯员 罗盈

5月13日,厦门海事局与厦门市公安局在翔安大嶝水域开展海上执法协作行动,这是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四大队驻厦门海事局警务室揭牌落成之后,开展的第二次海上执法协作行动。

4月26日上午,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四大队驻厦门海事局警务室在厦门海事局海沧海事处港区执法大队揭牌落成。厦门海事局局长陈传全表示,作为全国首个进驻海事机构的公安警务室,公共交通分局第四大队驻厦门海事局警务室的成立,标志着海事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协作步入常态化,为共筑海上安全防线提供了“厦门模式”。

找准定位 安全共治

近年来,随着厦门市“海丝”战略支点城市、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稳步推进,厦门海域船舶流量、通航密度、船舶种类不断增加,海上休闲活动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厦门新机场、轨道交通建设陆续投产,新旧风险交织,对海上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8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福州市公安局厦门市公安局跨区域行使海事公安职权的批复》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厦门市公安局行使莆田市与泉州市行政管辖分界线以南至福建省与广东省行政管辖分界线以北沿海海域海事公安职权。

与此同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涉海旅游管理的意见》正式施行,公安边防部门依法查处厦门海域“三无”船舶明确列入相关职责分工。上述文件的出台为海事机构与公安部门提供了新的合作契机。

“实际上,海上安全始终是一项综合治理的命题。”厦门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陈鹭锋告诉记者,新形势迫切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一方面深入治理海上安全隐患,实现海上安全共治,践行保障民生的执法理念,另一方面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更好地提升厦门港的辐射力、竞争力和吸引力,为港航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在此背景下,厦门海事局积极把握合作契机,找准定位,该局领导多次带队主动走访厦门市政府及公安部门,对照法定职责,立足厦门海域实际,磋商解决海事管理和涉海治安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讨联合执法协作的可行性方案,初步搭建起双方增进了解、定期交流、共商执法协作的平台。

机制破冰 重拳治疴

与道路交通中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治理一样,治理无证驾驶船舶一直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

厦门海事局法规处处长陈立祥介绍,作为海上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厦门海事局立足法定职责,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船员无证上船服务及非法雇佣无证船员的违法行为,坚持查实一起、处罚一起。

“但是在单纯实施海事行政处罚的情况下,雇佣无证船员上船服务违法的收益远高于处罚金额,对违法者难以起到震慑作用。“陈立祥说,雇佣无证船员违法成本低,这直接导致船舶无证驾驶的难题久治不愈。

陈立祥介绍,《治安处罚法》对无证驾驶行为有更为严厉的惩戒规定,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由于2018年之前公安部门的关于《治安处罚法》的裁量规定未对相关案件“情节严重”作进一步解释,该市鲜有公安部门对船舶无证驾驶行为实施拘留的案例。

在厦门市政府的支持下,海事机构与公安部门强化沟通协作。2018年9月,厦门海事局以东渡海事处作为移送治安拘留试点,将符合移送条件的“某南海盛”轮向湖里区公安分局移送。

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深入展开相关法律依据的梳理及协作工作流程的研究,严格依法取证,最终依法对涉事船员予以海事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该案对厦门海域违反船员管理秩序行为形成巨大震慑,也为今后双方进一步合作积累了宝贵的实务经验。

驻警协作 执法互助

2018年下半年,根据厦门市编办相关文件及厦门市公安局“三定”方案,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成立第四大队,具体承接原海事公安职权。

为了继承和发扬海事机构与公安部门紧密协作传统,共同保障厦门海域平安,厦门海事局与厦门市公共交通分局主动对接,密切互访,双方紧密围绕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要求,梳理形成包括执法协助、治安案件移送、扫黑除恶、现场执法协作、法制宣传等方面内容的执法协作清单。

2019年4月26日,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四大队驻厦门海事局警务室正式进驻。警务室将通过定期“驻警协作”的模式,前置联动关口,实现双方信息互通、执法互助,拓宽海上联合执法合作范围、提升涉海治安案件移送效率,进一步整合海事和公安两个部门的执法优势,发挥海上执法协同联动效应。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局长黄文墙表示,通过海事、公安协作执法行动,将形成打击海上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为共筑海上安全防线提供保障。

4月28日,厦门海事局与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在翔安大嶝水域联合开展“五一”节前客运安全检查暨砂船专项整治行动,这是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四大队警务室进驻厦门海事局之后开展的首次海上执法协作行动,也拉开了海事与公安执法深度协作的序幕。

陈传全表示,下一步,双方将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全面协作,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研讨海上执法重难点,主动学习、主动宣传、主动配合、主动打击,从海事和公安的不同角度,研究新的工作方法,坚持标本兼治、多元共治,持续顺畅执法联动,致力形成良好执法互动,努力提升海上安全综合管理水平。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15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8.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