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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 星期

企业年金 为养老加上“双保险”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年金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消息一出,一片惊喜欢呼之声。作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正在为广大就业者带来实惠。

1.

养老保险体系第二大支柱

近日,有媒体在街头做了一个关于企业年金的采访,许多人表示对这项制度并不了解。“我们单位没有企业年金,好像只有事业单位或者大型国企才有吧!”刘女士在接受调查时表示。“有企业年金肯定好了,可我所在的行业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刚刚大学毕业的陈先生说,“我应聘的单位都没有提到企业年金,我也没有把这个当作择业的条件。”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正式启动于2004年,如今已走过13个年头。经过十多年发展,参加人数2300多万人,积累基金规模超过1.2万亿,领取人数87万人。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3.8亿人,基金规模3.86万亿元,相比而言,企业年金在覆盖人数、基金规模等方面,都相对较少。

很多人之所以对企业年金比较陌生,是因为这种制度并非像基本养老保险那样普及且强制参保,而是一种企业自愿选择的“补充性养老保险”,目前普及率还不高,只有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参加。

这种补充性养老保险作为一种增加退休收入的重要手段,被很多企业引以为豪,并用做吸引人才的重要福利待遇。比如,很多人在应聘时会看到企业的招聘简章上写着“五险二金”,这个比通行的“五险一金”多出的“一金”便是企业年金了。很多人还会疑惑——我们单位也给我们上了补充医疗保险啊,为什么这个补充养老保险却从没有听说过呢?这是因为补充医保很多员工会经常使用,拿着医院的票据就可以找单位报销;但是补充养老保险却是一个“悄悄地”每月在工资里被自动扣除,却要等到退休时才会领到待遇的制度,很多在职员工还体会不到它的存在也就不足为奇了。

2.

让退休后再多一份收入

《企业年金办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因此,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时间还不长,建立年金的也仅是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少数企业。目前,绝大多数企业职工都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这种保险基金收益率低,一直面临着保值增值的压力,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又日趋严重,未来养老保险基金将会面临沉重的支付压力。如果企业能给职工再建立一份补充养老保险,那他们退休之后就能再享受到更高的养老待遇。

目前,北京市已有不少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但大多还是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如石油、电力、烟草类垄断性企业等,民营及其他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的比较少。因此,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和扶持更多的企业广泛建立企业年金。

3.

要让企业年金覆盖中小企业

“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这次发布的新规是对该试行办法的第一次修订,其中,针对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领取方式、账户归属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月3日,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特邀成员、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孙博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除了退休、出国定居、死亡外,《企业年金办法》新增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可以领取的情形。这意味着,在不久的未来,许多企业职工的退休收入中将增添一项可观的额外收入,而这恰恰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挤压了企业年金建立的空间。费率降下来后,可为企业年金的发展带来空间。”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曾表示,在年金发展方面,要有统一的政策来促进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发展,不能在这个领域实行不同的政策安排,导致在补充养老领域形成新的待遇差。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锁凌燕认为,企业年金的发展更多要关注其覆盖面。目前能建立企业年金的大多是规模大、财力雄厚、成建制的企业,因此也有人诟病企业年金成了富人俱乐部。要想成为养老的第二支柱,就必须将企业年金的制度覆盖到广大中小企业。

4.

新规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

企业年金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对于职工个人来说,参与企业年金可使未来的退休收入多元化,能够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收入稳定性。

“企业年金覆盖人群不到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的10%,未来还有较大增长空间。”孙博表示。

就此,《企业年金办法》新增了暂停年金计划缴费以及补缴机制,也就是考虑到了企业在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情况下,会中止企业年金缴费,因此,新《企业年金办法》允许中止缴费并对补缴作出规定,既符合企业年金的运行实际,也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补充养老权益。

这样一来,无疑增强了实施企业年金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与2004年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相比,此次《企业年金办法》将此前的企业自愿缴纳改成了企业自主缴纳。

“虽然没有像职业年金那样强制推行,但此次办法将缴费上限与职业年金看齐,重新调整了企业缴费和总缴费的上限,原来《试行办法》明确单位和个人缴费上限为工资的1/6(16.7%),企业缴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12(8%),新规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控制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2%之内,其中,企业缴费控制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之内。”1月4日,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雇主与雇员的缴费率相对统一,有利于制度的公平和统一监管。

据了解,《企业年金办法》的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合理确定本单位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且企业当期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不得超过5倍。这一方面考虑了企业内部由于岗位不同、责任不同、贡献不同在企业缴费分配方面存在差距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引导企业控制合理差距。

“这是《企业年金办法》第一次设定了企业为每个职工缴费的最高额度,这个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缩小高、低收入之间的雇员缴纳企业年金的差距。”董登新称。

5.

完全市场化运营

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同,企业年金实行的是完全的市场化运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比如说银行存款、国债、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等金融产品。社会上有大量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包括工商、建设、交通等银行机构以及平安、太平、泰康等保险机构,中信、华宝等信托机构,大量的企业委托他们管理企业年金,这些专业的机构会为企业制定年金资金的投资策略,尽可能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员工们最关心的是,现在每月被扣款,将来能领到多少钱呢?因为这涉及到未来工资的变化、缴费时间的长短、年金的投资收益等诸多变化因素,因此现在还很难计算出一个确切的数字。但是从一份统计数据当中可以得到一个参考数字。

人社部近日公布了“2017年三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这份数据摘要显示,2017年三季度,全国有78943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有2328.61万人参加了这个基金,积累基金达12393.02亿元。还有1531家企业建立了计划。实际运作资产金额为12106.51亿元,这个季度的投资收益是166.69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1.41%;本年以来的累计收益达415.05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79%。从待遇领取情况来看,三季度有87万人领取了企业年金,其中82.98万人是分期领取的,他们领取了60.63亿元,只有4.02万人是一次性领取的,共领取了26.61亿元。以此计算的话,2017年三季度,分期领取的人,平均每人领了7306元,平均到每个月就是2435元,还算是笔不错的收入。再加上基本养老保险金,这些人的养老保障待遇还是很不错的。

《企业年金办法》快问快答

1、企业年金有什么作用?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据了解,除了企业年金,还有一种职业年金,它们性质类似,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叫法,一般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被称为职业年金,企业参加的被称为企业年金。

2、哪些人可以办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办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及其职工。需要说明的是,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等。《企业年金办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因此,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3、企业年金要交多少钱?

人们都知道,自己每月的工资要被扣掉“五险一金”的缴费,尤其是基本养老保险一项,要缴的费用在五险当中算是最高的。这个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与基本养老保险类似,也是单位与职工共担费用。

《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举例来说,如果某位员工的月薪为5000元,他每月最多会拿出200元来缴纳年金。

4、如果从单位辞职,企业年金可以带走吗?

《企业年金办法》分别对个人账户中个人和企业的缴费及投资收益归属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个人缴费及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个人,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可自始归属个人或随着工作时间逐步归属个人(归属期不超过8年)。

也就是说,企业虽然可以对企业年金的领取进行限制,但最长期限就是8年。比如,在本单位就职期限小于3年的,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形成权益的归属比例为30%;3年到5年的为50%;工作年限超过8年,就必须全部划入职工个人账户。这更加符合实际操作的情形,在发挥企业调节收入分配的自主性的同时,保障了职工权益。

5、只有退休了才能领取企业年金吗?

《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本版文字由本报综合整理

图片来源于网络,请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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