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江中游窑监河段乌龟洲部分护岸维护加固工程汛后完善工程已由长江航道局办公厅以航道办函疏养〔2017〕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航道局,建设资金全部来自国拨资金,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长江中游窑监河段乌龟洲护岸D+966~D+1359、0+000~0+600段、1+120~1+160段。
2.2 项目建设内容:对窑监河段乌龟洲护岸右缘D+966~D+1359、0+000~0+600段、1+120~1+160段1033米水下岸坡坡面局部冲刷较明显处按1:2.5进行补坡,并对其中的D+966~D+1221段水下岸坡坡脚冲刷幅度较大处抛石20m宽进行镇脚,其中,内侧10m宽范围抛石1.0m厚,外侧10m宽抛石2.0m厚。
2.3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招标。
2.4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航道工程施工的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至1月19日,每日9:00至11:30,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工办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只接受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汇款注明①招标文件费、②招标编号,并同时将①介绍信、②电汇底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以便及时查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为: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长江航道局网(http://www.cjhdj.com.cn)、中国水运报以及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y.whzbtb.com)上发布。
7.投标人登记
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航道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16号
邮 编:430010
联 系 人:李荣彬
电 话:027-82763625
电子邮箱:6312410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刘早、王核
电 话:025-87715160
传 真:025-87715110
电子邮件:JTZXGS123@126.com
收款单位: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20006687018010001618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