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记者 郑学富 文/图
北宋翰林学士李邴的《咏宋代泉州海外交通贸易》诗有“苍官影里三洲路,涨海声中万国商”一联,描绘的是东方第一大港泉州帆樯如云、商贾辐辏的商贸繁华景象。宋代随着造船业和航海技术的发展,海上贸易做得风生水起,达到了历史上的新高度。同时,海关机构日趋完善,并诞生了中国第一部、也是世界第一部对外贸易法规《市舶法》,比1651年英国颁布的第一个保护英国本土航海贸易垄断的法案《航海条例》早了571年。
A
造船技术世界一流
北宋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分裂割据的混乱局势,生产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宋代的科学技术处于当时世界领先地位,如活字印刷术的应用,指南针用于航海,火药用于军事等,造船业也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
北宋政府为了通过大运河南粮北运,大量建造漕船(粮船)。凡在水路便利和盛产木材的地方,朝廷都会设置官方造船厂。宋朝出海商船的数量之多、吨位之大,堪称世界之最。宋太宗时,全国每年造船已达3300余艘,即使是偏安一隅的南宋早期,江淮四路每年仍然可造船2000多艘。一些官方造船厂规模庞大,如南宋洪洲(今江西南昌)、吉州(今江西吉安)和赣州(今江西赣州)三个造船厂,各有兵卒二百人,每天能造船一艘。福建泉州是宋朝重要的造船基地,北宋谢履在任南安主簿和安溪县令期间,在《泉南歌》中记载说:“泉州人稠山谷瘠,虽欲就耕无地辟。州南有海浩无穷,每岁造舟通异域。”1974年,泉州后渚港出土一艘宋代古船,残长24.2米,残宽9.15米,是目前世界上最古老的出土木质海船。该船可载重200多吨,相当于唐代“陆上丝绸之路”一支700多头骆驼队驮运的总重量。
宋朝造有各种吨级的船舶,一般的远洋海船,载重量约2000石(约100吨)左右,并可容纳船员数百人,而大型的远洋海船,载重量可达5000石以上。宋朝画家徐兢曾跟随宋使出使朝鲜,他在《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中记述了客舟和神舟两种船的大小及具体构造。他描述说,客舟“其长十余丈,深三丈,阔二丈五尺,可载二千斛粟”, 一斛为十斗。神舟比客舟要大得多,他描绘道:“神舟之长阔、高大、什物、器用、人数,皆三倍于客舟也。”《梦粱录》也有记载:“浙江乃通江渡海之津道,且如海商之舰,大小不等,大者五千料,可载五六百人;中等二千料至一千料,亦可载二三百人;余者谓之‘钻风’,大小八橹或六橹,每船可载百余人。”“料”是古代造船计量单位,一料是十立方尺(宋尺)。
宋朝海船的设计和建造技术有许多独到的创新之处,当时居世界一流水平。如在造船材料上选用福建的优质木材;在设计上,船底尖削如刃,吃水深,有利于抵挡深海巨浪;在舵叶上开许多孔,可减少水的阻力;采用隔舱设计,将船舱分为若干个互不相通的空间,一旦船舱漏水,也只是局部受影响,不会全船沉没,降低了潜在危险;在桅杆下使用了转轴,能调整帆的角度,以迎合风向;船尾使用平衡舵,将部分舵面分布在舵柱的前方,以缩短舵压力中心与舵轴的距离,操作起来更加轻便灵活。特别是指南针的应用,可以帮助航海者在天气阴暗时辨别方向。“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观指南针。”
宋代的“木兰舟”是远航南海的远洋货轮。南宋地理学家周去非撰写的《岭外代答》有“木兰舟”记载:“浮南海而南,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云,柂长数丈,一舟数百人,中积一年粮,豢豕酿酒其中,置死生于度外……又大食国更越西海,至木兰皮国,则其舟又加大矣。一舟容千人,舟上有机杼市井,或不遇便风,则数年而后达,非甚巨舟,不可至也。”
宋朝的巨大商船经南洋群岛,穿过马六甲海峡,驶入孟加拉湾,然后入印度洋,进入阿拉伯海与波斯湾,再沿着阿拉伯半岛海岸进入红海。原来由阿拉伯商人控制航线的印度洋,在十一至十三世纪时,已成为大宋商船的天下。
B
海上贸易空前繁荣
造船业的飞速发展,加之指南针在航海上的运用,推动了宋朝对外贸易的蓬勃兴起,海上丝绸之路方兴未艾,中国沿海港口迅猛发展。
宋政府鼓励海商招徕蕃商来华贸易,“蕃商有愿随船来宋国者,听从便”。当时整个大宋的海岸线,北至胶州湾,中经杭州湾和福州、漳州、泉州金三角,南至广州湾,再到琼州海峡,全部对外开放,与西洋南洋诸国发展商贸。
为进一步扩大海上贸易,宋太宗赵光义极重视外出招商。据《宋史》记载:“雍熙中,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路招致海南诸蕃。”宋高宗赵构尽管偏安江南一隅,但是对外招商却不遗余力,发明了“以商招商”。绍兴年间,阿拉伯商人蒲亚里长期在中国经商,赚了一大笔钱,娶了一位中国妻子,不想回国了,想定居广州过幸福舒适的日子。高宗知道后命令地方政府官员劝说蒲亚里回国,去那里宣传宋朝的招商环境和优惠政策,招揽更多的蕃商前来贸易。
朝廷和各级地方政府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制定了吸引“蕃商”(外商)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还减免商税,奖励银彩,赐以服饰、礼品。蕃商来华或离开,市舶官员设宴招待等,对成绩突出者还授予官职,以示褒奖。如南宋后期,曾任命外商蒲寿庚“提举泉州市舶司”,主持海外贸易30余年。
宋政府非常注意保护来华蕃商的利益。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高宗下诏:“有亏蕃商者,皆重置其罪。”绍兴十六年(1146年),曾有三佛齐国王投书广州市舶司,称近年由于市舶司抽税过重,“商贩乳香,颇有亏损”。宋高宗得悉,重申“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将广州市舶使袁复降了官职。
广州是当时对外贸易的中心,外国商人接踵而至,聚集于此。宋人描述广州港的繁华景象说:“岭以南,广为一都会,大贾自占城、真腊(今柬埔寨境内)、三佛齐、阇婆,涉海而至,岁数十柁。”
福建的泉州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东亚的高丽、日本,南海的马来半岛、菲律宾群岛、印度尼西亚群岛,南亚和西亚诸国的商人都往来于其间开展贸易,成为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到了南宋末年,泉州超过广州,成为全国最大的贸易港。据统计,宋代泉州与57个国家和地区有海交贸易关系,刺桐港呈现“闽海云霞绕刺桐”(宋人吕造)的繁荣景象。
C
世界第一部外贸法《市舶法》
由于宋代对外贸易的空前繁荣,一些贸易纠纷摩擦和走私现象时常出现,亟待进一步规范管理,一部对外贸易法规呼之欲出。
市舶是唐宋时期对中外互市商船的通称。海外贸易的立法起步于唐朝,但是没有形成体系。到了宋代,随着对外贸易的扩大发展,立法也逐渐趋于完备和成熟。在北宋建立之初,一些贸易制度主要靠皇帝发布诏令执行,如皇帝曾下诏规定一些特殊商品由官府垄断专营,《宋史》记载:“太宗时,置榷署于京师,诏诸蕃香药宝货至广州、交阯、两浙、泉州,非出官库者,无得私相贸易。”由于都是临时性的规定,地方政府在实施过程中难免有些偏差,在执法上有些混乱。
曾担任广州知州四年的程师孟大力提倡国际贸易,发展外贸经济,增加了广州的税收,使广州居民安居乐业。后来他调到京城任集贤殿修撰,熙宁九年(1076年),他请求关闭杭州、宁波的市舶,其他都隶属于广州市舶司。皇帝“令师孟与三司详议之”(《宋史》),这一年,市舶收入达到54万贯。朝廷三令五申严禁私自交易,但是屡禁不止,于是市舶制度的立法提上了议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朝廷颁发了我国古代史上第一个专项外贸法规《元丰广州市舶条法》(简称《市舶法》)。《宋史》记载:“三年,中书言,广州市舶已修订条约,宜选官推行。”虽然前面冠以“广州”二字,但是不局限于广州一地执行,而是通用于全国的一部法规。
《市舶法》确立了对外贸易的经营与管理主体,即朝廷,同时也保障了民间商人(私商)合法权益,但是必须取得合法贸易资格,由市舶司颁发外贸经营许可证(公据),才能从事海外贸易;在加强商船出入境管理上,商船出海前必须先到市舶司登记,领取公据,返航时,在原发航港口住舶,接受检查,并且不准夹带违禁物品和前往违禁地区,由官府派兵监视,以防船货逃税。《宋史》记载,“贾人由海道往外蕃,令以物货名数并所诣之地,报所在州召保,毋得参带兵器或可造兵器及违禁之物,官给以券。擅乘船由海入界河及往高丽、新罗、登莱州境者,罪以徒,往北界者加等”;严格进口货物的管理,采取禁榷制度,一些商品由官府专营,其余物品可以自由买卖。《宋史》记载:“其后乃诏:‘自今惟珠贝、玳瑁、犀象、镔铁、鼊皮、珊瑚、玛瑙、乳香禁榷外,他药官市之余,听市于民。’”
D
宋朝的海关——市舶司
市舶司是负责实施《市舶法》的衙门,是朝廷设立的管理对外贸易的官府,如同现在的海关。北宋建国之初,朝廷就设置了“提举市舶司”,“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元祐初,诏福建路于泉州置司。大观元年,复置浙、广、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宋史》职官七)。开宝四年(971年),北宋首置市舶司于广州,相继又在杭州、宁波设置市舶司,合称“三司”。
出海商船到其他沿海港口,都要赶赴附近的市舶司勘验发证放行,有时要排队很久才能勘验完毕,这远远不能适应海外贸易日益发展的需要。在户部尚书李常的建议请求下,元祐二年(1087年),在福建路泉州增设市舶司。后又在秀州华亭县(今上海松江)、温州、江阴军(今江苏江阴)等地也相继置司。
市舶司的职责主要是:一是管理舶商,核准颁发对外贸易许可证。二是征收舶税,“名为‘抽解’,也叫‘抽分’。抽解的多少,常有变化。通常是十分抽解一分,也有十分抽二、三、四的”(范文澜《中国通史》)。即根据一般商品和贵重商品的不同,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也就是以实物形式上缴的市舶税。三是收买舶货。“名为‘博买’,也叫‘抽买’、‘和买’、‘官市’。太宗时,曾规定博买一半。真宗时,规定博买十分之三,也常有变化。官府抽买以后,剩余的货物,才准许卖给商民。”(范文澜《中国通史》)四是对准许出海、回港的船舶进行检查,察看有无挟带违禁之物。五是主持祈风祭海。
在北宋中期,因宋辽对峙,北宋政府明令禁止海船进入登州和莱州。这样,密州板桥镇(今青岛胶州市境内)就成为北方唯一的口岸。作为北方第一大港的板桥镇,吸引了一些官员、富商、船户等纷至沓来,与高丽、日本的商人做海上贸易,往来交易红火,极为繁盛。元祐三年(1088年)三月,密州市舶司在板桥镇设立,成为当时北方唯一的市舶机构。为适应海上贸易的发展,板桥口岸码头也进行了大规模扩建,胶州湾内帆樯云集,百舸争流。
对外贸易的繁荣发展,使北宋形成了四条海上运输线:一是从广州通往越南、印尼等地,再由此和阿拉伯国家交通;二是从宁波或杭州通往日本和高丽;三是高丽经过渤海到登州(今山东蓬莱市)或密州板桥镇(今胶州)再向东南沿海和内陆输入外国商品;四是由泉州经南海抵达阿拉伯各国。海上运输线路的形成,极大地促进了北宋的对外贸易。市舶收入是宋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北宋中期大约在五、六十万贯上下,到了南宋时期达到了一百五十万贯以上,约占朝廷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六,对宋代的经济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