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俊杰)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联合下发《关于对从事内河集装箱运输的船舶免收船闸过闸费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内河集装箱运输的船舶免收船闸过闸费,进一步为航运企业减负,增强航运企业竞争力。
根据通知,免收过闸费船舶范围包括重载或空载集装箱船(含重载、空载);集装箱和其他货物混装的船舶,其集装箱装载量达到额定装载集装箱量50%(含)以上的;空载驶往目的港装载集装箱或装载集装箱后空载返回的船舶,且装载集装箱时集装箱装载量达到额定装载集装箱量50%(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