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贞伟、邓贞亚及其利益相关人:
2018年11月21日,我司曾在《中国水运报》登出《公告》,要求邓贞伟、邓贞亚及其利益相关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挂靠在我司的“生松9898”轮转出,但至今未有任何人来我司及海事部门办理“生松9898”轮的转港手续,也未有任何人就我司公告的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因此,我司再一次登报公告声明:鉴于“生松9898”轮的实际船主邓贞亚、邓贞伟及相关利益人既不办理船舶检验,也不办转港手续。而且,我司也无法联系到“生松9898”轮的实际所有人和实际经营人。故,我司声明:“生松9898”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侵权等责任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声明。
泰州市生松船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