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蒋志勤 程鹤云 全媒记者 周佳玲)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快速发展,长江水域出现了一类新型犯罪动向:犯罪嫌疑人以租用为名骗取他人船舶,事后当作废铁直接拆解卖掉以谋取暴利。近日,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成功侦破一起该类型案件。
2018年12月21日,镇江分局泰州派出所接到船主彭某报称:发现其出租给陈某使用的“康发618”船正在江苏省靖江市某拆船厂进行拆解,可能受骗了。该局立即安排民警前往拆船厂立案侦查。
通过外围走访、数据分析、调查取证,该局初步掌握了夏某某等人在江苏南通、安徽芜湖等地谎称租用船舶做工程,骗取船主信任,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并将骗取的船舶当成废船进行销赃的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循着嫌疑人驾驶车辆轨迹追踪至江苏、安徽等多个省市,1月5日凌晨在江苏省高邮市将准备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1月7日在盱眙市抓获在逃的马某某等3人,1月8日在安徽省五河市抓获在逃的夏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杨某某等人于2018年6月至12月期间,以谎称租用船舶做工程骗取船主信任,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先后在江苏省靖江市、张家港市及安徽省马鞍山市等地将骗取的6艘船舶卖给拆船厂,非法获利260万元。
目前,相关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