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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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 星期

岸电推广困局如何解?

厦门港港口岸电设施。 本报资料室供图

□ 李蓉茜

5月23日晚,停靠在芜湖港朱家桥码头的“佳兴69号”货轮首次使用上了岸电,没有了辅机发出的巨大轰鸣,也没有了烟囱里冒出的浓烟,这标志着芜湖长江港口岸电推广使用工作进入新纪元。  

船舶在靠港期间,通过岸电系统获得其泵组、通风、照明等所需电力,可极大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亦给船岸之间安宁的环境。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自“十二五”开始频繁发布各项政策与规划,鼓励并补贴港航岸电系统的建设。顶层的不遗余力带来岸上供电系统的大规模建设。但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岸电使用率不高,致使大量在建资源的浪费,亟待解决方案。

政策引导

岸电建设获长足发展

我国自2010年开始大力倡导岸电系统建设。“十二五”期间,国务院有关部委先后数度发布政策,规划岸电系统建设蓝图、发布建设标准以及激励方案,重在从方向上引导岸电系统建设。“十三五”期间也出台了系列政策,对岸电系统的建设给出了更清晰的路线,并在促进使用方面形成组合拳。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经过近10年的建设,中国岸上供电系统建设从个例化、单泊位化到系统化和全泊位化,已经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岸上供电系统2400余套,覆盖泊位3200多个,其中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基本实现岸上供电系统全覆盖。

诸多因素致

推广使用遇难关

尽管岸上供电系统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推广使用中出现的船舶受电系统改造成本高、受电系统稳定性与安全性存在隐患、岸电电价标准等问题,导致岸电使用率总体不高。为提高岸电使用率,部分城市出台多项鼓励政策,但是成效并不显著。

首先,船舶受电系统改造需要投入较大费用,致使航运企业望而生畏。根据数据,一艘大型集装箱船的改造受电系统成本在600万—1000万元,而受电系统只有在船舶靠港期间使用,成本大但利用率不高使得航运企业持观望态度,目前具有受电系统的船舶仍然不多。

其次,尽管现有的岸电系统已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但由于相关技术还不够成熟,部分航运企业对于船舶岸电受电系统与辅机发电系统在切换过程中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持犹疑态度。

第三,之前岸电电价标准尚未统一,甚至出现使用重油成本远低于岸电成本的现象,致使航运企业普遍消极应对。

面对岸电系统普遍使用率较低的状态,国家政策虽仍旧鼓励港口继续加强相关建设,但是重点转向敦促岸电的常态化使用上。各地政府也在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使用,比如,深圳市加大岸电系统建设和使用补贴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力争远洋船舶使用岸电率达5%。上海将电价限制在0.4—0.6元/度,余下电费成本由当地政府补贴给港口企业。不过,从各地的使用率目标来看,鼓励成效并不显著。

岸电系统的推广使用困难重重,但是受终端能源电力化趋势以及未来电力来源更清洁等因素影响,岸电的使用为必然。各界需要探索的是安全稳定的技术、电力价格的长效标准,以及最佳商务运营方式。

借鉴他国经验

有效应用需时日

在岸电使用方面,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加州)的岸电推广使用成绩令人瞩目。据港方提供信息,2018年,加州奥克兰港所有靠港船舶中有75%使用岸电。具体而言,2018年共计1543艘船舶停靠奥克兰港,其中1157艘关闭辅助柴油发动机,通过岸电系统供电。事实上,加州要求航运企业在其包括奥克兰港在内的六大港口使用岸电。

加州从船舶开始使用岸电到成功全面推广,历时近20年。

加州洛杉矶港是最早在货运码头配置岸上供电系统的港口。因为在2001年,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以批准该工程建设违反加州环境质量法案起诉洛杉矶市政府获得成功,中海集运经营的洛杉矶港WestBasin集装箱码头为此开始建设岸上供电系统。2004年,该码头100号泊位通过低压岸上供电系统为靠港的中海集运“新扬州”号集装箱船供电。

2007年,加州环境保护署空气资源委员会批准“靠泊加尼福利亚港口远洋船舶应用的辅助柴油引擎的有毒大气污染物控制规则”(简称“靠港规则”)。“靠港规则”对挂靠加州6个港口的集装箱船、客船和冷藏货船提出的年使用岸电靠泊次数比例要求是:2010年起20%、2015年60%、2020年80%。 

2010年10月16日,“靠港规则”正式成为加州法律(简称“加州靠港法律”)。该法律提供给挂靠加州港口的远洋船舶两种选择,以满足强制减排要求:一是关闭辅助柴油引擎,使用其他动力来源;二是使用能够获得同样减排效果的替代控制技术。遵守“加州靠港法律”要求的靠港船舶得到相应激励,反之则视情节给予处罚。与此同时,“加州靠港法律”对港口岸上供电系统建设也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强制执行成果显现。在加州,应满足“加州靠港法律”需要配备岸上供电系统的60个泊位中,截至2013年年底仅有6个泊位没有完成配备岸上供电系统。相关航运企业也陆续对挂靠加州港口的船舶进行改造,配置船舶受电系统并开始使用岸电,如美森轮船对其8艘船舶进行相关改造(单艘改造费用170万美元)。马士基航运在2014年完成其挂靠加州港口的16艘集装箱船舶的改造(单艘改造费用100万美元),配置船舶受电系统。

借鉴加州经验,首先我国可设立示范港以取得典范效应;其次,对有固定班次的船舶或运输特殊货品的船舶给出岸电使用路线图;第三,通过政策甚至法律强加约束,以达到更好地推广效果。

相较10余年前的加州岸电系统建设与推广使用,我国站在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愈加重视的时点、更好的时间节点。中国不是独行者,全世界已在环保方面达成高度共识,全球岸电系统的建设将会更快推进。不过,依据目前海事规则的推进速度,我国岸电有效推广使用或仍需要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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