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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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 星期

连云港海事获得水上无线电行政管理权限


本报讯(通讯员 刘传雷 吴星星)笔者连云港海事局获悉,从6月1日起,连云港市、盐城市辖区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船舶电台呼号等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已经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调整到连云港海事局。调整后,连云港和盐城两地的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业务分别向连云港海事局政务和盐城海事局申请办理即可,无需再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申请。

据了解,办理此项业务的用户可选择在线申请或书面申两种方式进行。在线申请可直接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据介绍,根据最新规定,2016年12月之前由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应于期限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海事机构申请换发;2016年12月之后由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应于2019年9月1日前向相应海事机构申请办理新证照,过期视为无效证照,由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目前,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不收取费用,频率占用费暂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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