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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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4日 星期

十堰严控船舶污染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登峰 通讯员 梁洁)6月11日,记者从十堰市地方海事局获悉,该市以“四个一律”为标准,重拳出击船舶污染问题,确保尽快实现丹江口库区“零排放”要求,船舶防污染攻坚战进入关键期。

该市要求在丹江口库区航行的船舶必须在6月25日以前按照要求安装完善防污染设施设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并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船舶污染物未达到“零排放”要求的,一律不予在丹江库区航行。6月15日起企业未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的一律不得通过年度核查。自6月25日起,船舶应取得相应防污染证书而未取得的一律不得签发船检证书。船舶未按规定规范记录防污染文书的一律视同偷排行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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