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晓平)江苏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长江江苏水域禁止采砂的通告,明确从8月26日起,长江江苏水域禁止采砂,因整修长江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或者整治长江河道、整治长江航道以及通江口门、码头、锚地等疏浚采砂的除外。
通告明确,除从事上述疏浚采砂的船舶外,其他采砂船舶应当驶离长江江苏水域,或者到沿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水域停泊。
通告发布后,既未驶离长江江苏水域又未按照要求接受指定停泊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