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杨柳 通讯员 王赓)10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关于安排小清河复航工程建设资金的函》(交规划函【2019】735号),根据交通运输部“十三五”投资补助政策,确定安排投资37.47亿元用于小清河复航工程建设,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在年度投资计划中统筹安排。
据悉,小清河复航工程项目是山东“一纵三横”内河水运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国家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总投资135.93亿元,涵盖济南、滨州、淄博、东营、潍坊五市,计划建设三级航道169.2公里,新改建船闸4座,改建桥梁36座,配套建设航标等设施。复航后,小清河将成为贯穿山东中部工业走廊的内河水运大通道,可实现千吨级船舶海河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