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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日 星期

连云港海事创新“1+4”船载危险货物瞒报查处机制


本报讯(通讯员 雷永 刘传雷)日前,连云港海事局利用“1+4”船载危险货物瞒报查处机制,一次性查获18吨集装箱瞒报高危货物,这是该局今年以来查获的第15起船载危险货物瞒报案件。“1+4”船载危险货物瞒报查处机制,即以联合查验信息系统为一个平台,采取信息获取、开箱查验、检测鉴定和调查处理四步工作法,使船载危险货物瞒报查处工作更加流程化、有效化。通过这一机制,连云港海事在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查处上持续发力,已查处船载危险货物瞒报违法行为37起,涉及危险货物包含电池、柴油、化学溶剂、矿类、种子饼等多种类别。

据了解,该局基于数据共享和信息化集成,开发“海事—海关”联合查验信息系统,船舶信息、报关信息、提单信息、集装箱信息和动态查验信息会显示在联合查验信息系统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船载危险货物监管新模式,瞒报查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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