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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 星期

浙渝深因地制宜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


本报讯(全媒记者 苑美丽)记者从12月9日交通运输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后,相关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印发。目前交通运输部已确定13个地区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并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介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将围绕设施、技术、管理、服务4大领域,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开展22项试点任务。

发布会上,来自首批试点地区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王寅中表示,浙江重点聚焦设施水平全国领先、创新技术率先应用、交通治理引领示范、运输服务品质一流四个方面,注重发挥港通天下、现代物流、数字经济、城乡一体化等优势,已梳理出12项试点任务、46项具体事项,为全国大局发展和浙江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先行探索。

重庆市交通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关寿介绍,重庆重点选取三大试点方向开展试点:一是发挥重庆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带动作用,实施内陆国际物流枢纽试点工程,支撑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二是发挥重庆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的支撑作用,促进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都市圈交通一体化试点,助推西部大开发;三是发挥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试点工程。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徐忠平表示,深圳将在交通运输领域积极开展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聚焦国家战略需要的重点领域,努力打造国际枢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范例、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标杆和全球交通科技创新高地,推进一批具有广泛推广应用意义的先行示范项目,为国内其它城市交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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