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肖奇 王浪)当前,长江九江水位已超警戒线,且高位持续时间长,7月10日12时,九江市防汛指挥部启动防汛应急Ⅰ级响应,为防止船舶航行产生的波浪对险堤险坝造成的冲击,九江海事局决定从7月11日14时起,对航行在九江海事局辖区的船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此次交通管制范围为长江九江海事局辖段,从瑞昌下巣湖口至马当咀岸标(长江下游航道里程844KM至716KM),管制对象为航行在管制水域内所有船舶。管制期间,所有航行在管制水域内的船舶必须在距离险堤险坝100米以上的航路航行,并适当降低航速,防止对险堤险坝造成浪损,同时禁止任何船舶顶岸停泊或近岸锚泊。此次交通管制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九江海事局下属各海事处将强化重点盯防堤段现场驻守,加强现场巡航检查和远程纠章力度,严厉查处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船舶,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且不听劝阻、执意不改的船舶,一律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