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通告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2021年1月13日 星期

江苏海事局扬州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事局扬州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长航系统江苏海事局扬州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函【2020】881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备案序列号为:水招文件备[2021]2号,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事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码头选址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嘶马镇嘶马桥上游长江左岸约600米处,使用港口岸线200米;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固定码头1 座,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形式,顺岸布置,码头平台长80米,宽15米,通过1座长约116.75米、宽5米的引桥与后方岸堤相连。码头在引桥靠近岸侧设1座长7米、宽5米的墩台,上设箱式变电器。配套建设供电、通信、给排水及消防等设施。

2.3勘察设计实施时间要求:

(1)初步设计的启动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在接业主书面通知后,25天内提交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勘察及测量报告,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接业主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全部资料文件;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4)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项目承担单位除需保证上述设计周期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业主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项目承担单位还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研究设计计划,由业主确认后执行)。

2.4招标范围:

(1)总体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结合江苏海事局扬州海事工作船码头项目基本要求,提出项目布置方案和估价,并开展必要的测量、勘察和试验论证工作,按业主进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测和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两个阶段。勘察工作根据设计进度需要进行详勘,测量工作可根据项目进展一次或分阶段完成。(若甲方提供测绘资料,费用在中标合同中扣除相应测绘部分费用)。各阶段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应按照《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和《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海港总体设计规范》等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应充分考虑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审查环节在内有可能涉及到的相关试验研究专题报告的编制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泥沙分析试验、波浪分析试验、水工结构断面试验和船舶操纵试验,其他行政审批性专题研究除外),业主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初步设计工作包括:江苏海事局扬州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的码头总平面布置、码头水工建筑物、护岸、装卸工艺、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监控、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节能、环保及绿化、配套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2)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进行上述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的码头总平面布置、码头水工建筑物、护岸、装卸工艺、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监控、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节能、环保及绿化、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等;

3)勘察工作包括:定测、详勘(包括钻探、地形测量和测流等);

4)后续服务包括: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开展相关陆域设计;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配合业主进行相关专项审查,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设计和勘察资质:

1)设计资质应满足以下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应满足以下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与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固定码头工程项目(沿江或沿海水域码头或港口)的设计工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核查;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成类似固定码头工程项目(沿江或沿海水域码头或港口)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查;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方拟派)

2)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航道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勘察工作5年以上,主持过类似水上工程勘察技术工作(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水运工程设计工作8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固定码头的设计工作(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成员均需提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分工为设计工作的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公告发布

5.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01月13日上午9:00。

5.2公告发布结束时间:2021年01月19日下午17: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1月13日至 2021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相关信息后1日内寄送。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3投标人登记:所有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长航规〔2013〕130号)(http://xyxt.cjhy.com.cn/)有关规定,持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02月02日9 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区。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2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网站 http://cjhy.mot.gov.cn/

8.3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

8.4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网站 http://www.js.msa.gov.cn/

8.5 中国水运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事局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19号

联系人:陈序

联系电话:1392190408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邮政编码:215021

电 话:0512-67629433转810分机

传 真:0512-67629433转801分机

联 系 人:王吴同、张立新、陈晓东

E-mail:szjtsws@126.com


上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15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8.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