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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5日 星期

舟山出台政策支持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应忆)日前,舟山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对龙头、特色航运企业,江海联运船队建设,国家大宗商品战略物资运输,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和绿色数字航运给予真金白银的政策扶持。

《意见》提出,舟山市政府每年评选若干龙头、专精特“小巨人”航运企业,并给予奖励。支持江海联运直达船队建设。对在舟山市投资建成的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船舶,按新建船舶造价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于两年内建成船舶在5艘及以上的企业,按新建船舶造价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艘船舶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海进江大型船队建设。对舟山市航运企业新建、市外新购自有运力且船龄不满5年的船舶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5万吨以上普通货船奖励35元/吨、1000标箱以上集装箱船(集散两用船)奖励500元/标箱、7500吨以上油船和5000吨以上化学品船奖励70元/吨、5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体船奖励70元/立方米。每艘船舶不超过300万元。以融资租赁方式新建、市外新购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船舶,按同等标准予以奖励。

在保障国家大宗商品战略物资运输方面,《意见》提出支持航运联盟、物流平台发展。对在舟山市投资且当年度组织承运大宗商品达到200万吨的,按0.1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下一年度货运量超过上年度奖励额的部分按0.3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剩余部分仍按0.1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意见》还提出,支持江海直达运输准班轮化发展;支持海事服务专业化船队建设;支持舟山市现代航运服务企业推广应用绿色数字航运发展项目;营造优良航运业营商环境,完善航运业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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