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船员咨询,适任证书即将到期,海上服务资历已满足证书再有效要求,是否需要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条规定,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
(二)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本规定中没有提到知识更新培训,所以根据文件要求,不需要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全媒记者 魏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