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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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7日 星期

水上旅游旺 海事“护航”忙


□ 全媒记者 王有哲

烈日炎炎,随着暑期旅游黄金季的到来,海岛游成为避暑优选,而客船作为岛间重要的交通工具,日常班次也迎来了暑运高峰。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水运部门积极作为,全力牵牢客运安全监管“牛鼻子”,确保暑运期间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强化运力保障

8月13日下午,载着满船游客的欢声笑语,“深港游轮1”海上观光线圆满完成首次正式营运。该航线是“深圳机场码头至前海湾”的巡回游览航线,沿途可以多角度领略深圳西部城市景观和西海岸海上风光,是深圳市宝安区首条海上观光航线。

为助力辖区水上客运持续复苏,切实保障旅客水上安全出行,深圳宝安海事局积极开展观光游轮首航前专项检查,对本次首航游轮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船舶疫情防控措施、航行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船舶配员、船员值班、应急演习等项目,确保船员适任、船舶适航。

这是交通水运部门强化运力保障,助力海上旅游业发展的一个缩影。8月1日,“海上东山1号”客船首次开航,标志着福建东山湾海上旅游观光客运新航线正式开通运营。对此,漳州东山海事处主动介入,全力支持保障“海上东山1号”的首航安全。

该船为全玻璃钢质高速客船,总长31.02米,宽7.10米,分上下层客舱,共有软席沙发150座位,作为东山第一条海上旅游客运航线,填补了福建东山海上旅游客运的空白。为确保安全,东山海事处在首航前期配合漳州海事局船舶处对该船开展联合安检和开航前检查,重点对该船救生设备、查消防设备、船员配员以及船员实操等方面进行检查,共查出问题缺陷13个,指导船方在开航前做好整改,提升船舶营运状态。

为促进海岛旅游经济发展,交通水运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及相关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新航线投入运营,为水上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筑牢安全防线

进入暑期后福州闽江水上旅游持续升温,水上客运船舶航次和游客人数激增,7月份水上客运船舶艘次和运输旅客人数环比分别增长153%和383%。“闽江游”迎来客运高峰,一跃成为福州广大市民群众暑期避暑游玩的网红打卡项目。

“闽江游”火爆运营的同时也给海事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不小压力。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水上出行安全,以实际行动助力福州“两江四岸”和“闽江之心”核心区建设,福州台江海事处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涉客船舶安全监管。针对“闽江游”客运航线运营的特点,该处灵活运用现场检查+远程巡查的方式对船舶配员、载客情况及航行动态等进行核查和动态监控,坚决杜绝船舶超载现象发生。

8月3日,青岛前海(崂山)海事处联合交通、海警、海岸警察等3家单位开展了海上联合巡航活动,提升海上执法辐射面和威慑力,防范化解海上安全风险,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形势持续稳定。

“目前青岛已进入旅游旺季,海上旅游客流量大幅增加。海上客运安全具有安全风险高,民生关联度高,社会敏感度高的显著特点。”青岛前海(崂山)海事处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联合巡航活动共出动16名执法人员、3艘执法艇,航程20多海里。联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团岛湾、青岛湾、汇泉湾等重点区域开展巡航,核对船舶载客、通航秩序、游客救生衣穿着等情况,并重点对青岛湾和浮山湾水域船舶安全航行和合法营运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共开展安全普法教育7艘次、15人次,并对3艘涉嫌违法的船艇进行了调查。

统筹疫情防控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长江干线51艘省际旅游客船从2021年11月起陆续停航。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和暑期旅游黄金季的到来,省际旅游客船从6月19日开始陆续复航,截至目前,已有34艘省际旅游客船恢复营运,恢复营运率达67%。连日来,长江海事局联合长航公安、船检等部门开展专项安检行动,帮扶符合条件的省际旅游客船投入营运。

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船舶复航前都要经过严格的安检关。长江海事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船舶助航设备、失火报警系统、应急电源投入等情况。长江海事执法人员对游轮客房、娱乐室、餐厅、厨房等关键部位进行了防疫检查,要求船舶复航前开展消防救生和疫情防控演练。同时,根据国家防疫要求,船员应当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并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双码”绿码才能上岗,落实旅客实名购票、测温消杀、“双码”核查等疫情防控措施。目前上线的34艘省际旅游客船,核定乘客定额为14127位,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航运企业按照不超过载客定额70%科学控制游轮每航次载客量。

8月11日,辖区持续高温,东山、漳浦、龙海等地滨海旅游项目迎来暑期小高峰,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涉海旅游环境,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景区安全和疫情防控,漳州海事局多方位保障休闲旅游船舶安全运营。

执法人员不定期的前往游艇营运码头开展现场检查,特别关注码头船舶经营是否符合防疫要求、乘客救生衣是否按要求穿好、帆船是否超载、驾驶人员是否具备资质等安全要素。

“我们落实防控要求,积极参加属地政府组织的海上疫情防控情况督察,督促经营人按照属地政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走访沿海县区政府,通报安全隐患,齐抓共管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整改力度,杜绝船舶‘带病’营运。”漳州海事局船舶处处长叶谋仁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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