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优化交通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12月9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十条优化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不再查验货车司乘人员、船舶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对于从事口岸交通运输服务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按照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开展核酸检测;严格落实精准管控政策,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严禁限制货运车辆、船舶正常通行等。
保障重点物资安全有序运输方面,《通知》要求,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船舶优先引航、优先过闸、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切实保障医疗防控、能源、粮食、民生、农资农机、外贸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同时,全力做好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加强生产供应、运输需求等信息共享,及时研判形势,做好应急运力储备。
确保交通物流网络稳定运行方面,《通知》要求,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加强路网、铁路车站、重点港口、干线航道、航空机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的监测调度,及时解决阻断堵塞、关停关闭问题,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重点枢纽节点正常运转。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站、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以及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实施集中居住、闭环或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此外,《通知》提到,要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确需关闭的水上服务区,必须按原有功能继续保留加油、加水等基本公共服务。严禁随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切实保障国际海上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钟韵)
关于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十条优化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
●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
●全面取消货运车辆闭环管理要求
●全面取消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落地检”
●严格落实精准管控政策,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保障重点物资安全有序运输
●加强供需对接,做好运力储备,强化组织调度
●全力做好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保障
确保交通物流网络稳定运行
●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
●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白名单”管理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
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
●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船员等基本生活保障
●严禁随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
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畅通应急运输保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