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魏鋆依)为推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成果应用,提升港口承灾体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近日,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印发了《港口承灾体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指南》(简称《指南》)。
《指南》所指港口承灾体,包括沿海万吨级及以上和内河千吨级及以上码头泊位及配套的仓库、大型机械设备、储罐、防波堤、引堤、护岸、进出港航道等。所指自然灾害,是指对港口承灾体影响较大的气象、海洋、水旱、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
《指南》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关于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基础上,建立健全港口承灾体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流程,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充新建、改扩建承灾体属性和自然灾害等信息数据,并加强数据审核把关。
《指南》要求,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对于港口作业区位于较大、重大风险等级区域的,相关单位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和技术规范开展日常检查巡查、检测评估、维护养护等工作的同时,应进一步提高巡查检测监测频次,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降低灾害风险。
在防灾减灾措施方面,基于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港口承灾体普查数据,并吸收借鉴沿海、内河等不同地区的港口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实践经验,《指南》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