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两家单位(个人)及时与我单位(唐山市海上搜救中心)联系清退保证金。自本公告见报起15日内未与我单位取得联系的单位(个人),视为自动放弃该债权。联系电话:0315-5365039。
1、唐山海港明洁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2、董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