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振东)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公布了《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简称《标准》)。
《标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的标准为“3亿元以上”,重大事故的标准为“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较大事故的标准为“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一般事故的标准为“2000万元以下”。此次《标准》与之前相比,适当提高了直接经济损失标准的金额。
《标准》是依据新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制定的海上交通事故调查领域的重要标准,对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法规制度,加快建设与交通强国相适应的海事调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