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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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 星期

厦门海事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非法采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本报讯(全媒记者 王有哲)2023年12月27日,厦门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一起非法采矿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该案是厦门海事法院开展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试点改革以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受理并判决的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2月,被告人黄某远首先通过被告人陈某强聘请被告人陈某飞担任船长并委托其招募7名船员,随后又自行聘请被告人康某聪担任船长并委托其招募六名船员,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海域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以工程项目勘探采样为由,先后指使陈某飞和康某聪分别驾驶两艘船舶前往相关海域采砂并关闭船载AIS系统。被查获时,两艘船舶装载海砂资源量分别达到4482立方米、3505.6立方米,经评估后的价值分别为259956元和203325元,造成的海域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与生态修复费用合计达七十余万元。案发后,4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

厦门海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4名被告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数额均超过二十万元,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综合考量4名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减轻、从轻的量刑情节,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黄某远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陈某飞等3人拘役六个月及五个月的刑期并处罚金,同时宣告缓刑。此外,由于非法采矿造成采矿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资源遭到破坏,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4人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连带赔偿海域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及生态修复费用等,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

“海砂是重要的矿产资源,对于维系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地质地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福建沿海砂质海岸侵蚀严重,是我国海岸侵蚀发生的重灾区,与无序采挖海砂密切相关。”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法院坚持严格保护和全面追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有力震慑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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