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珺)近日,商务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从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健全国际物流体系、加强金融支持等六个方面提出18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优化运输管理,加强运输保障与服务。
《意见》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出口相关环节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运输的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制定出台乘用车集装箱载运技术标准。在严格保障运输安全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动力电池铁路运输的技术方案。指导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物流企业按照水路运输危险货物有关法规做好出口运输申报的相关工作,定期对相关企业开展培训,提升申报效率。
同时,引导航运企业合理提升滚装运输船队规模,鼓励充分利用集装箱、纸浆船等创新灵活的运输方式。鼓励航运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共同整合在海外市场的仓储、物流资源,加强相关设施共享,多措并举缓解出口车辆在“最后一公里”滞压问题。支持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港口提升滚装专业化泊位通过能力,鼓励航运企业增加新能源汽车滚装船班次和开辟新航线,加快打通新能源汽车多港出海大通道。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加大对我口岸运输情况监测,保障新能源汽车出口安全、顺畅、高效。支持行业组织与海外市场相关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国际物流服务标准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