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俊杰 特约记者 王舜毕)5月22日,宁波海事法院在舟山市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举行“海上共享法庭”揭牌仪式暨签约仪式。
仪式上,宁波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锋与舟山市普陀区委副书记、社工部部长、政法委书记黄林伟共同为“海上共享法庭”揭牌,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崔毅与舟山市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张立董事长共同签署《关于在海外打造国际版“海上共享法庭”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聚焦远洋渔业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远洋解纷、诉调衔接、海事司法服务、信息共享等工作确立15项合作内容,旨在完善远洋渔业纠纷海上就地化解机制,保障远洋渔船船东与船员(含外籍船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海上共享法庭”依托卫星网络等数字科技手段,打造了“浙普远98”船与宁波海事法院、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舟山“融治理”中心等多个解纷终端互联互通、国内外海陆远程联动的纠纷化解模式,在东南太平洋等海域为中外当事人提供24小时巡回法律服务,确保各类远洋渔业纠纷及时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