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孙丹妮)为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简称《意见》),深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规则,推动交通运输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明确,在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方面,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全要素水上交通管理体制,完善海事监管机制和模式。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发展。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稳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自然垄断环节改革。健全多式联运运行体系,积极发展铁路(高铁)快运、甩挂运输、网络货运、江海直达、水水中转等运输组织模式,加快铁水、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推动中重型卡车、船舶等运输工具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持续实施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
在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方面,《意见》指出,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健全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领域市场退出机制,强化安全运营、节能减排等要求。完善交通领域价格机制,加强对国际海运等重点领域价格监测分析。破除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
在优化交通运输市场要素资源配置方面,《意见》明确,优化土地和空域资源配置。强化交通运输重大项目的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优化铁路场站、公路场站、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相邻设施功能定位。提升资金保障能力,完善公路养护管理、水运建设养护、通用航空建设发展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推进数据和技术赋能交通运输发展,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布局,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
在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健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规则。完善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力。维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货车、船舶、出租汽车、公交车等司乘人员和快递员等群体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维护全国交通运输市场统一开放前提下,开展区域交通运输市场一体化建设先行先试。及时梳理总结、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指数,促进全国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