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奕童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八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陕西省西安市、安康市、商洛市、铜川市、延安市等地市的9个县(区),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涉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3家、行业企业16家以及7条高速公路和国道沿线的20处重点设施点位,共发现问题隐患15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
4月25日,检查指导组在延安市汽车客运南站暗访发现,当日执行延安至子长客运班线的“陕J67311”车辆,右后轮胎花纹严重磨损。“《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规定,乘用车和挂车的胎冠花纹深度应不小于1.6毫米。”检查指导组专家介绍,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该问题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存在的问题隐患,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延安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时间开展整改工作,立即停运隐患车辆,并对该车驾驶员开展专题教育培训,警示约谈延安汽车客运南站、龙庆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4月26日,该企业对“陕J67311”车辆右后轮进行更换,并对该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指导组在检查公路基础设施防汛情况时发现,部分公路基础设施巡、排查保障设施不完善,如316国道池河2号桥未设置防洪标识、锥坡未设置步道;汛前风险隐患点位处置工作需进一步加快,如西汉高速公路SK1157+346大桥下游河床下切桩顶外漏、211国道K917+680挖方路堑边坡存在滑动变形隐患;部分河道被堆积物侵占,如210国道蒿沟沣河桥上游河道块石、巨石堆积,侵占河道,洪水期将对桥梁形成直接淤积或撞击,影响桥梁结构安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指导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逐一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充分利用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功能,实现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企业间隐患排查信息的实时共享与动态更新,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做到风险查找全面、管控到位,隐患排查准确、治理到位。进入5月,省内部分内河游船项目陆续开始运营,建议对辖区内河客运安全管理、风险隐患、应急措施进行重点排查检查,及时组织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对类似事故案例进行学习,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叫应机制和船舶禁限航规定,确保内河客渡运安全,全方位保障汛期暑期交通运输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