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航运/物流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8年2月14日 星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航行通告


苏海航【2018】2号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动态监测第六次水文测验

各有关单位、船舶: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动态监测第六次水文测验将于2018年2月24日至3月6日开展,在南京新生圩至南通天生港之间40个断面开展第六次水文测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京新生圩至镇江五峰山测区

(一)作业时间

2018年2月26日至3月4日,仅白天作业。

(二)作业区域(共14条测线)

断面号CS4*:长江#120黑浮下游约400米;

断面号CS5*:长江#118红浮下游约700米;

断面号CS8*:仪征捷水道Y4红浮下游约20米;

断面号CS10*:长江#112红浮下游约400米;

断面号 CS13*:长江#105-1红浮上游约20米;

断面号CS14*:长江#104红浮下游约250米;

断面号CS16*:长江#101号黑浮上游约80米;

断面号H1*:和畅洲左汊HC#1禁锚标下游约180米;

断面号H2*:和畅洲左汊北洲#1专用浮下游约400米;

断面号H3*:和畅洲左汊北洲#1专用浮下游约1900米;

断面号H4*:和畅洲左汊洲尾丹水#1专用浮下游约200米;

断面号CS17*:和畅洲左汊HC#4禁锚标下游约300米;

断面号CS18*:和畅洲左汊丹水#1专用浮上游约320米;

断面号CS19*:长江#99号黑浮上游约450米;

(三)作业方式

每个断面在白天横越航道两次,测量断面流速、流向。断面设有3~5个取沙点,作业船舶横越时同步开展动船取沙和底质取样工作。

二、镇江五峰山至江阴测区

(一)作业时间

1.小潮时段:2018年2月24日07:00~2月25日11:00;

2.大潮时段:2018年3月5日16:00~3月6日20:00;

昼夜连续作业。

(二)作业区域(共10条测线)

断面号KAZ1*:长江#95红浮上游约100米;

断面号KAZ2*:太平洲捷水道TP#31白浮附近;

断面号KAZ3*:长江#94黑浮下游约700米;

断面号SJY#*:三江营河口内;

断面号 KAZ4L*:长江#92红浮下游约900米;

断面号KAZ4R*:落成洲右汊中段;

断面号KAZ6*:泰州大桥左右通航浮下游约700米;

断面号KAZ7*:泰州大桥下游约2500米;

断面号KAZ8*:长江#82黑浮下游约400米,T4黑浮下游约900米;

断面号KAZ9*:长江#79左右通航浮上游约3200米;

(三)作业方式

测船每整点同步施测全断面流量一次,每个测验时段约测28~30小时。各断面航向:奇数时间整点从左(北)向右(南)航行,偶数时间整点从右(南)向左(北)航行,断面设有3~5个取沙点,作业船舶横越时同步开展动船取沙和底质取样工作。

三、江阴至南通天生港测区

(一)作业时间

1.小潮时段:2018年2月26日07:00~2月27日11:00;

2.大潮时段:2018年3月3日13:00~3月4日17:00;

昼夜连续作业。

(二)作业区域(共16条测线)

断面号XS#*:长江#59左右通航浮下游1000米;

断面号FZ#*:福中水道F#4红浮与F#4黑浮联线附近,福北水道FB#11黑浮至FB#12黑浮之间;

断面号FZ1#*:福中水道F#2浮至F#2-1浮之间,福北水道FB#10-1浮至FB#10-2浮之间;

断面号FY1#*:福南水道长江#55黑浮下300米;

断面号FY2#*:福南水道长江#46黑浮上游约100米;

断面号 SJS1#*:福北水道FB#8浮至FB#9浮之间;

断面号RZ#*:福北水道FB#4-1红浮附近;

断面号RG#*:福北水道FB#3红浮下游约200米;

断面号SJS2#*:福姜沙水道长江#43浮至#44浮之间;

断面号RY#*:福姜沙水道长江#41黑浮上游1500米;

断面号JLG#*:浏海沙水道长江#37浮下游附近;

断面号TSGZ#*:天生港水道华沙大桥下游约400米;

断面号TSG#L*:天生港水道天#7浮上游约450米;

断面号TSG#R*:沪通长江大桥桥施#1浮至桥施#2浮之间;

断面号AD1L#*:南通水道#30红浮附近;

断面号AD1R#*:通洲沙西水道五干河口上游约480米。

(三)作业方式

测船每整点同步施测全断面流量一次,每个测验时段约测28~30小时。各断面航向:奇数时间整点从左(北)向右(南)航行,偶数时间整点从右(南)向左(北)航行,断面设有3~5个取沙点,作业船舶横越时同步开展动船取沙和底质取样工作。

四、作业单位

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长江下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作业船舶联系方式为VHF06频道。

五、注意事项

(一)作业船舶

1.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和警示标识,加强值班了望,开启船舶AIS,守听VHF06 频道,主动发布作业动态,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

2.应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主动避让过往船舶;

3.落实安全措施,遇大风、能见度不良或船流高峰情况,暂停作业。

(二)过往船舶

1.经过作业水域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协助避让;

2.应注意冬季水文气象影响,提前摆好船位;

3.注意加强与作业船舶和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的联系。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2018年2月6日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15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8.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