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为186****6895的李先生来电咨询:船员证书可否请人代办?
记者咨询海事有关部门回复如下 :根据“11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证书损坏或者遗失时,持证人应当向原证书签发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补发申请。因此,证书补发不应由他人代办。
此外还应注意以下要求: 1、证书损坏的,应当缴回被损坏的证书原件;2、证书遗失的,应当在发行范围覆盖全国的报纸上登载适任证书遗失公告, 或者提交原证书签发海事管理机构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登载证书遗失公告的,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方可申请。证书遗失补发或污损补发不实行无纸化申报。
全媒记者 张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