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记者 王有哲 程璐
围油栏在海上慢慢铺开,吸油毡、收油网相继登场……6月25日,舟山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大规模综合演练在鱼山水域举行,而这只是今年“安全生产月”里诸多溢油应急综合演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重大溢油事故频繁发生,如我国大连“7·16”事故、美国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事故等,无论从溢漏量,还是污染面积、生态损失,都超出了人们的常规认知。
2017年,我国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原油进口国,随之而来是日益增多的海上石油开发、运输和存储活动,以及如影随形的海上溢油事故的风险。中国的海上船舶溢油事故应急处理体系与庞大的进口量是否匹配?建设“海洋强国”新蓝图下,如何构筑强有力的海上溢油防线?
应急能力起步晚发展快
回首我国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历程,起步虽晚,进展颇快。
大连“7·16”溢油事故后,为提高我国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交通运输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2012年,国务院在《关于同意建立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提出了编制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要求。
2016年,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单位,依托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了《国家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2018年3月8日,《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标志着我国溢油应急能力建设从单一部门建设转变为多部门统筹协调和开放共享,单一的装备设施建设转变为装备设施和人力资源共同发展的新方向。
“《预案》系统性地提出了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的构成要素,并根据职责分工提出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等不同责任主体在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目标与任务,为全面推进我国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提供很好的范本。”福州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黄贝蓓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案》对海事系统开展海洋防污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顶层设计指方向,硬件建设强实力。目前,交通运输部已在大连、烟台、青岛、上海、宁波、珠海等16个沿海地区建成了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并在青岛、上海、宁波、钦州4个地区配置了专业溢油应急船舶。这些专业库和专业船在近几年发生的黄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和上海“达飞佛罗里达”轮事故应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预案》,未来我国将全面构建溢油应急“空中力量2小时,水上力量6小时,高风险水域10000吨”的海上溢油快速反应能力。
依托预案建立联动机制
当前,我国海上溢油应急力量主要针对船舶溢油事故,集中在航运密集区,对于海上石油平台、沿岸油品储库、海底输油管道等其他重要溢油风险源集中区域,尚无法实现全覆盖。
“硬件是基础,而能否建立起一个快速、高效的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则是关键。”黄贝蓓指出,此次出台《预案》,系统性地提出了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的构成要素,并根据职责分工提出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等不同责任主体在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目标与任务,为全面推进我国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细心梳理可以看到,《预案》统筹考虑了23个部委、单位以及11个沿海地方政府的应急资源在52个不同地区的综合利用和协同共享,同时装备设施配备过程充分考虑将日常生产运行、社会服务的装备物资与溢油应急使用充分结合。
同时,《预案》还对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和单位、中国海上溢油应急中心、联合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以及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和定位进行了界定。明确了相关单位的监测和风险防控措施要求,对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和预警解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信息报告的程序、内容和方式等。
“这将有效杜绝事故发生后的部门缺位现象。”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研究室主任周德全指出,《预案》实施后,我国将能够应对距岸50海里内1000吨的溢油事故,在海洋开发活动集中的高风险海域,能够应对10000吨的重大海上溢油事故,使海上溢油应急能力更加适应海洋经济高速发展的形势,确保能够妥善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溢油风险,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海上溢油事故对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齐心协力共筑新防线
“重大海上溢油事故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的损害巨大,应急处置事关人民福祉与社会稳定。”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理事长宋家慧语重心长地说。
我国海域面积广阔,岛屿众多,单单依靠一方力量很难做到全方位覆盖。近年来,国家设备库的建设、清污协议及港口码头防污染制度的实施让海上溢油应急能力有了空前的扩展。但如何有效利用,整合资源,促进应急能力提升又成了新的课题。
在黄贝蓓看来,《预案》提出的溢油应急能力多元化投资建设格局给出了答案。“以中央政府投资为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其他社会力量在完善的市场环境下参与,这将统筹规划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能力,全面实现我国各项溢油应急能力的整体突破和提高。”
在浙江,港航企业已成溢油应急体系中的一支生力军。据浙江海事局介绍,目前该局辖区内3家企业已建立了溢油应急防污设施设备共享体系,拥有可调用的溢油回收船5艘,溢油应急辅助船193艘,各种类型收油机60台,喷洒装置106台、清洁装置24台,溢油应急“硬实力”还在逐年递增。
在福建,应对新挑战,福建海事局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加强危化品应急能力建设:在泉州、厦门投资建设两座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福州设备库也已通过立项;成立福建省海上危化品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补齐了福建海上公共应急机制“安全版图”。此外,沿海各地市海事部门每年组织专项防污染应急演练,通过模拟实战提升船舶、防污企业和应急队伍能力。
“随着海运危险品吞吐量、船舶流量的持续增长,海上重大污染事故的风险也不断上升,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强船舶防污染应急和防备能力建设,但防治船舶污染海域能力建设还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为海上能源通道加上更多的‘安全锁’。”福建海事局危防处副处长陈武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