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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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0日 星期

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浦口、栖霞派出所警备码头工程 趸船建造标段(A、B包)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浦口、栖霞派出所警备码头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2017﹞9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江航运公安南京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趸船建造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分别建设南京分局浦口、栖霞派出所趸船浮码头1座及水工建筑物工程,配套建设停车场及相应的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等设施。

浦口建设点位于长江下游南京河段梅子洲汊道段南京水道左岸,采用浮码头型式。栖霞建设点位于长江下游南京河段八卦洲汊道左汊宝塔水道右岸,采用浮码头型式。

上述两个建设点各新建趸船1艘,趸船主尺寸均为40米×11米×2.0米×1.0米(船长×船宽×型深×吃水),上部舱室均为两层,舱室总面积均为25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建造2艘40米钢质趸船及附属设备,共分为两个包:

A包:建造浦口派出所1艘40米钢质趸船及附属设备;

B包:建造栖霞派出所1艘40米钢质趸船及附属设备。

交船地点:

A包:南京市浦口区临江路南侧、宁港三公司二十一号码头上游侧,长江下游南京河段梅子洲汊道段南京水道左岸;

B包: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长江下游南京河段八卦洲汊道左汊宝塔水道右岸。

交船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两个包中的任何一个或者两个进行投标,但每个合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包,业主将分别与各包中标人签署合同来完成本项目40米趸船购置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3.1.2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类似船舶建造资质证明文件;

3.1.3 拥有独立的船舶建造技术及生产条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个年度(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得亏损。

3.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承建过2艘40米级及以上长度的钢质船舶(需提供建造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出厂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无重大缺陷或质量问题。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的船舶建造地点必须为船厂的注册地,船舶建造的所有工作必须在该地点完成,不允许异地施工;

(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整体转包,在任何情况下,投标人也不允许将船体部分进行分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人登记

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招评标工作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投标单位必须取得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员证和CA钥匙,具体办理事宜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按相关规定办理。只有取得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员证和CA钥匙,才能登陆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jy.whzbtb.com),在网上投标报名后,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分, 在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509室(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的,请汇款至如下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6.1款规定相关资料和汇款凭证后1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免收邮寄费,如有丢失或迟误,概不负责。

单位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时整,投标地点为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开标时间、地点

8.1 开标时间: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时整。

8.2 开标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www.cjhy.gov.cn)、中国水运报、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jy.whzb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航运公安南京分局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166号

邮编:210019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25-850776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商务楼509室

邮编:210042

联系人:谢安滔

电话:025-83613027

传真:025-83613027

电子邮件:895603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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