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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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 星期

青岛港航公安水上“亮剑”护平安


本报讯(全媒记者 杨柳 通讯员 张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你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近日,青岛市港航公安局依法对在青岛港通航环境联合整治行动中抓获的一名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渔船船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随着渔汛期的到来,渔船非法占用航道捕捞以及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等行为“死灰复燃”,青岛市港航公安局加大辖区水上治安秩序整治力度,会同青岛海事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等单位成立“青岛港通航环境联合整治工作组”,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整治工作小组自3月11日以来已先后开展了14次巡航执法行动,驱离占用航道作业渔船35艘次,有效保障了港口的正常秩序。

据悉,整治活动前期,联合整治工作组还先后深入小港、沙子口、薛家岛等渔港,对渔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累计发放张贴宣传材料500余份,教育警示渔业人员合法合规生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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