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周佳玲)10月13日,重庆、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陕西、四川、云南、宁夏、内蒙古、西藏等西部地区12省区市和海南省、广东省湛江市,在重庆签署框架协议,合作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至此,西部陆海新通道“朋友圈”扩展至14个省区市。
据悉,西部陆海新通道是由西部省份与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合作打造的陆海贸易新通道。它以重庆为运营中心,以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等西部省份为关键节点,利用铁路、海运、公路等运输方式,向南经广西北部湾等沿海沿边口岸通达世界各地,比经东部地区出海时间大幅缩短。
8月2日,国家出台了《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表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迎来了重大机遇,本次的合作也正是落实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加强省际协商合作,深化陆海双向开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各方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重点在建立综合运营平台、加快运输通道建设、加强物流设施建设、提升通道运行与物流效率、促进通道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完善支持政策、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