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王有哲)近日,福建海事局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制定公布了《福建海事局政务办理服务性预审工作规范》《福建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专员工作规范》《福建海事局“高频就近办”政务事项清单》等三项新的海事政务便民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海事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其中,《福建海事局政务办理服务性预审工作规范》建立明确了政务办理服务性预审工作制度。行政相对人对拟申请的政务办理事项,通过远程方式先行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海事管理机构审查后提出预审意见,行政相对人按照预审意见完善申请材料后再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海事管理机构对经过服务性预审的申请大幅压缩办结时间,从而进一步提升海事政务办理工作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同时,《福建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专员工作规范》建立了海事政务服务专员制度,海事管理机构选调执法专业人才组建海事政务服务专员队伍,在行政相对人办理各类海事政务、了解海事政策法规、改进自身安全生产存在不足、破解发展难题等方面提供帮助,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个性的服务,进一步优化海事侧营商环境。
此外,《福建海事局“高频就近办”政务事项清单》建立明确了福建海事局“高频就近办”工作制度。对目前各分支局办理的高频政务事项,通过增加海事处作为受理行政相对人政务申请事项的窗口,将原来单一窗口受理改为就近多头受理,并严格落实“谁受理、谁发证”制度,方便行政相对人就近办理海事政务事项。
据悉,三项新的海事政务便民制度的实施,是福建海事局近年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海事侧营商环境方面的一次新的尝试和突破,也是福建海事局坚持执法为民、有效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一次有力实践,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强化了海事政务服务水平。下一步,福建海事局将强化工作宣传、优化业务运行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地,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