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1年7月9日 星期

海上“见死不救”,违法!


本报讯(全媒记者 龙巍 张植凡 通讯员 余飞)海上人命救助是每艘船舶、每位船员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7月6日,记者从北海海事局获悉,一艘油船当班驾驶员因“见死不救”,被该局处以罚款并船员记分8分的行政处罚。

日前,北海海上搜救中心接报称:一艘船舶在斜阳岛以南约6海里处遇险,1人落水,情况危急,请求救助。该中心立即组织搜救行动。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北海海事局)通过VTS发现,在距离遇险船舶位置3海里处有一艘“金××2”轮正向钦州方向行驶。搜救协调员立即通过VHF16频道与该轮取得联系,协调其调头驶往指定海域搜救落水人员。但该轮值班驾驶员无视北海海上搜救中心指令,执意保向保速继续驶往钦州,拒不履行海上人命救助义务。

在协调“金××2”轮不成功后,搜救协调员只能继续寻找遇险海域附近船舶,与距离事发海域西南方向约8海里的“鑫田13”轮取得联系,该船在获知险情信息后,服从指挥,反应快速,立即调转船头向遇险位置开去,并成功将落水人员救起。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严厉打击责任船员“见死不救”的恶劣行为,北海海事局依法对“金××2”轮立案调查。经调查,该轮当班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相关规定,不仅拒不执行搜救任务,且未如实将搜救信息及时向船长汇报,造成该轮未遵循海上搜救中心的指挥参与搜救行动。

北海海事局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法对该名当班驾驶员处以罚款并船员记分8分的行政处罚。海上人命救助是每艘船舶、每位船员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北海海事局执法人员对该名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使其充分认识到不履行救助义务的严重性,承担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同时,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对积极参与搜救行动的“鑫田13”轮发出了《表扬信》,并将依据《北海市海上搜救奖励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该船纳入2021年北海市海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名单。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15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8.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