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黄玲 通讯员 焦玉玲)12月起,《船舶管理公司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生效实施。
该标准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起,上海海事大学联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国际船舶管理分会起草编制。标准共八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评价和服务改进,旨在规范船舶管理的全流程,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
上海海事大学耿鹤军表示:“标准实施前,船舶管理服务业没有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国内外船舶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容易引起争议。此外,在取消事前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证船舶管理服务质量,也是行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该地方标准的生效实施,一方面,规范了对船舶管理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另一方面,规范了船舶管理公司的服务过程和水平,可以更好地为航运业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船舶管理服务。
《船舶管理公司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作为国内船舶管理的第一个行业服务规范,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有助于促进船舶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助力上海“四个品牌”建设的航运服务品牌建设,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