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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 星期

深港签署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全媒记者 龙巍 张植凡)3月15日,经深圳市政府授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签署了《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就引航合作船舶范围、引航合作调度、引航收费标准等达成了共识,这是深港两地政府部门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发展,首次在引航领域达成的深度合作。该协议将于今年6月1日生效,为期三年。

记者了解到,深港双方秉持互利共赢的原则,在符合两地法律的同时,创新港口服务合作模式。根据框架协议,航经大鹏湾水域进出深圳港且按照深港两地法律规定均须强制引航的船舶,将由一名深圳或香港合资格的引航员提供全程引航服务,并向引航船舶进行一次收费。

深港两地的引航合作,有利于提高大鹏湾水域船舶的航行安全,增加进出深圳东部港区的通航效率,减少航运和港口企业的运营成本,从而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大湾区港航领域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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