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5月13日 星期

海南自贸港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取消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自5月5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仅从事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航行、作业的船舶,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全媒记者 龙巍 张植凡)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15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8.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