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周佳玲)近日,四川省政府印发《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支持泸州港建设智慧口岸,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试点。
在提升投资便利度方面,《措施》提出,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相关管理措施,推动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放开。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等通道优势,鼓励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探索航运服务开放创新。
在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方面,要提升航运管理服务效率,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在四川注册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的沿海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补发、注销等管理事项承接工作。
同时,《措施》明确,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加强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沿江铁海联运班列的战略链接功能,建设成都“一带一路”国际多式联运综合试验区。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铁路+”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推行标准化多式联运单证。建设多式联运信息平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在陆海空多式联运单证统一、铁路与港口数据信息交换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试行内水陆上多式联运使用标准化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