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伟
航运是全球经济贸易发展的重要纽带,承担着全球85%以上的货物运输任务,是促进流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服务对外开放的重要支撑。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湖北航运服务在后疫情时代推动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和高水平内陆“新沿海”发挥重要作用。
湖北航运服务快速发展
湖北坐拥长江、汉江,是畅联东西、贯通南北的重要节点。2021年湖北省港口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完成4.88亿吨、284万标箱,位居长江中上游第一位,其中武汉港集装箱吞吐量248万标箱,居全国内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第三位。
贸易通道更加畅通。2021年新开通“日本—武汉—蒙古”“武汉—厦门—泰国”“武汉—韩国—日本”等水铁联运航线,以阳逻港为依托的中欧(武汉)班列往返411列,同比增长91%。
口岸通关更加快捷。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港口作业流程,缩短货物通关时间,提升港口物流效率。
航运交易更加丰富。发布首个长江航运标准合同、首个国内大运河航运指数和铁矿石、煤炭综合运价指数。航运金融产品“e航宝”与主流银行、类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开展资金对接,帮助航运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效率低下等问题。
绿色智慧更加融合。长江首个铁水联运5G智慧港口——阳逻铁水联运二期加快建设。汉江电子航道图累计完成576公里。全球载电量最大纯电动游轮“长江三峡1”成功首航。2021年“云上多联”交易货物42.28万吨,同比增长14%,累计订单交易额222.37亿元。
发展湖北现代航运服务面临新形势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交通运输“开路先锋”的历史使命,为新时代湖北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特别是中央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意见,赋予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新定位,明确提出加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发展沿江港口铁水联运功能,优化中转设施和集疏运网络。湖北省委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快建设“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港城一体”水运体系。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相关规划提出积极发展航运相关的科技、人才、信息、交易、金融、保险等现代航运服务功能,把武汉打造成为长江中游现代航运服务中心。
对标要求,发展湖北现代航运服务仍有差距,主要是多式联运衔接不畅、高端航运服务发展不够、“水运+互联网”融合不深、高端人才数量不足等。湖北作为水运大省,必须进一步提高航运服务质量,努力推动湖北打造高水平内陆“新沿海”。
发展湖北现代航运服务助力打造高水平内陆“新沿海”
——进一步健全多式联运服务体系。
着力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发展集装箱运输,以长江干线为主通道,发展汉江喂给航线,完善以武汉港为核心,宜昌港、黄石港、荆州港为重点,内联外畅、干支结合的集装箱运输网络。推进港口业务重组,抓住港口资源整合契机,优化集装箱、煤炭、矿石、原油、液化天然气、商品汽车等专业运输系统布局。推进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船舶建设,大力发展LNG船、纯电动船。
着力提高多式联运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对示范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支持武汉、宜昌、荆州等地申报新一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落实多式联运三年行动方案,织密武汉、宜昌、荆州至中西部水铁联运网络,协调推进江北铁路建设,力争开通武汉至北部湾水铁联运新通道。
着力发展现代物流。推进港口、航运企业融合发展。推进港口、航运企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不断拓展物流服务功能,构建以物流信息系统为基础,以运输、仓储为主要职能,服务职能不断完善的现代物流体系。以粮食物流、煤炭物流、商品车物流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提高现代物流发展水平。
——进一步健全航运交易服务体系。
推动航运交易市场化。定期发布湖北航运交易动态报告,推进交易价格公开化,推动形成国内外统一开放市场。加强与船舶修造厂、船舶经纪公司合作,及时获取船舶建造、买卖、租赁和设备供求信息,提高交易匹配率。建立航运征信数据中心,保障航运交易服务安全高效。
健全航运交易服务功能。优化基本交易服务功能,提供信息发布、价格磋商、合同订立、挂牌交易等全流程服务。完善增值配套服务功能,提供船舶评估、鉴证、经纪、勘验、支付等配套服务。拓展新兴交易服务功能,推广确权、定价、存证、信用体系和溯源系统等新交易功能。
做强航运交易平台。依托集装箱公共订舱平台,聚集长江上下游资源要素,做大做强集装箱订舱业务。依托船舶交易机构,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船舶交易基地。依托航交所,推动贸易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要素数字化改造,打造全要素、全流程和全配套服务于一体的“云上航交所”平台。
——进一步健全航运金融服务体系。
拓宽航运融资渠道。加快推进航运金融产业布局。积极开展租约合同融资、单船公司股份抵押融资试点。引导本土航运保险服务机构与境外保险机构合作,拓展航运保险服务网络。
创新航运金融业务。发展船舶融资租赁,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发展航运保险业务,做强船舶保险、海上货运保险等传统保险业务。开展航运金融衍生品业务,构建航运衍生品交易平台。争取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拓展期货交割、离岸金融结算等新业务,提高航运企业融资竞争力。
优化航运金融环境。综合运用贷款、债券和债转股等金融工具,加大对国家重点航运项目支持力度,探索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方案。完善航运保险市场体系,建立国际航运保险、再保险业务支持政策体系。
——进一步健全航运信息服务体系。
加快智慧绿色航运工程建设。打造交通强国示范项目,借助5G、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加快推进阳逻智慧港口建设。加快汉江高效绿色示范航道、宜昌港三峡国际游轮中心、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等项目建设。
推进航运信息融合发展。强化电子口岸协调发展,支持以阳逻港为示范,推进电子口岸平台与监管单位、港口码头及进出口企业信息共享,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依托“云上多联”平台,促进不同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增强货源在湖北的聚集效应。
打造航运信息特色平台。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云上多联”品牌国际影响力。推进“互联网+航运”电商平台发展,推动航运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盟合作,提高航运要素配置效率。
——进一步健全航运人才服务体系。
提高人才供需匹配程度。教育部门加强与海事部门、航运企业合作,及时掌握航运市场紧缺专业需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政策。完善航运人才交流中心,畅通航运人才交流渠道。
优化高端人才专业结构。开展校企联动、产教融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推进航运金融、保险、仲裁、结算、物流、电子商务等高端专业人才培养。
完善航运人才教育保障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航运人才培养基地,吸引航运企业家、科技人才参与,建立航运复合型人才培养专家库和课程资源库。设立船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障航运人才正常待遇,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保障机制。(作者系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