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珺)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通知提出,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包括“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等。
通知提出,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例如“开展‘一照多址’改革”“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等。
在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方面,提出“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等。
在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方面,包括“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