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孙丹妮)11月1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了第一批14个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
项目包括: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大宗散货码头功能优化提升试点,唐山港京唐港区集装箱码头智慧化改造项目,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建设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港口示范项目,新前湾集装箱码头全自动化自主可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试点,烟台港智慧滚装与“源网荷储”绿色低碳功能优化提升试点,济宁港码头功能优化提升试点,枣庄港薛城港区薛城作业区泊位改造提升试点,无锡(江阴)港外贸进口铁矿石码头扩能改造试点,南京港集团码头功能优化提升试点,宁波舟山港传统集装箱、干散货码头智慧化改造项目,厦门港高品质邮轮码头及智慧、绿色港口建设提升试点,广州港南沙粮食通用码头装卸系统全过程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北海侨港客运码头数智港航一体化试点,宜昌港旅游码头提档升级试点。
《通知》要求,依托已建港口码头,坚持专业升级、集约增效、智慧赋能、绿色提质,在码头功能改造和能力提升、港口智慧化改造、绿色低碳改造等方面探索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新场景,力争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