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许愿)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汛期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汛期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5月底前全面排查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建立清单台账,集中整治销号、动态清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此外,同步公布了《四川省汛期综合交通运输领域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紧盯公路服务区、道路铁路客运场站、渡口码头、机场和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山洪、地灾、消防、燃气和房屋建筑隐患。排查道路客运、铁路、轨道交通等场站和机场是否严格实施“三品”检查;道路客运场站是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渡口码头是否严格落实“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恶劣天气禁限航、“救生衣行动”等制度。
对于在建工程项目,督促公路水运(含地方铁路建设)、铁路等在建工程项目和工地营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涉洪工地营地同步开展洪涝灾害风险隐患评估。排查“两区三厂”和沿江沿河、临水临崖、低洼地带等易受泥石流、山洪、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各单位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