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长江船员咨询,内河船能耗报告是每年报一次就可以了吗?
记者向芜湖海事部门咨询了解到,是的,内河船舶应当于每年4月1日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上一日历年的船舶能耗汇总数据。
根据《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400总吨以上的船舶要按规定收集和报告船舶能耗数据。记录方面:内河船舶应当记录每日或者每航次的船舶能耗数据,可采取电子记录或纸质记录的方式,并保存至少2年以备海事管理机构检查。报送方面:以法人或者船舶用户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点击“船舶年度能耗报告”后进行“船舶基本信息、船舶其他信息、运输活动数据、船舶能耗信息”等四个模块的填写,其中红色标星为必填项。
全媒记者 甘琛
有读者咨询:“我是航海类学院毕业的学生,拥有船舶驾驶专业毕业证书,但是在校申请的适任考试成绩没通过,请问还可以凭毕业证书参加20规则的三副考试吗?”
记者向海事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航海类学生完成毕业报备的,在校期间已申请的初次适任考试及相关补考未全部通过或成绩失效,在具有不少于12个月相应的支持级海上服务资历后,可凭毕业证书向任何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初次适任考试的相关要求申请适任考试。该适任考试未通过或成绩失效的,再次申请适任考试需重新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全媒记者 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