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黄玲 孙木子 通讯员 寇军)7月26日,长江口水域涉航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会在沪顺利召开。会议以“践行航道法,保护航道资源,确保涉航工程和长江口航道高质量协调发展”为主题,旨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进一步保证落实《航道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更好推进涉航工程和长江口航道高质量协调发展。
会议通报了长江口涉航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典型案例以及相关监管举措。涉航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航评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在会上交流了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航道法》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主要经验做法。
会上,与会单位签订了《践行航道法,保护航道资源,强化长江口航道涉航工程协同履责承诺书》,共同承诺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践行航道法,保护航道资源,确保涉航工程和长江口航道高质量协调发展。
据悉,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涉航工程监管方面将创新开展包括“清单制”“亮牌制”和“信用制”监管等新举措,推动涉航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航道法和航评审核意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切实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