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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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星期

烟台海事推出企业海上交通安全自主管理指南


本报讯(全媒记者 马榕蔚 通讯员 李傲东 周洪洋)记者10月28日从烟台海事局获悉,为保障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该局制定《涉水工程施工期企业海上交通安全自主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是山东辖区首个规范涉水工程企业责任落实的指导性文件。

近年来,烟台辖区港口工程、海上油气平台和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牧场等新业态建设迎来高峰期,施工船舶多、人员多、占用水域大,对海上交通安全产生了明显影响。而相关规定对于涉水工程施工期企业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提出的多为原则性要求,制定指导性强、便于落实的施工管理工作指南,成为当务之急。

《指南》结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新业态建设发展需要,总结历年实践经验,根据涉水工程施工期不同阶段特点,系统划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船舶等方面主体责任,明确了企业建立“六项安全责任制度”、推行“四项运行机制”、细化“七张清单”的责任落实要求,以主体责任为链条、以专项制度为载体,以智能监控为手段,努力推动实现“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防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指南》旨在以“小切口”形式帮助企业构建施工安全的“大体系”,这将有利于企业的安全绿色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辖区海上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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