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5月26日 星期

(曝光台)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云南明查暗访时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 安鉴

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二组赴云南省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指导工作,在昆明、临沧和普洱3个市州,采用定向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对35家单位、50个关键点位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隐患89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转交属地相关单位并要求立行立改。

4月15日,检查指导组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查询云南省公路治超联网综合管理系统时发现,2025年1月以来,云南省红河兴达运输有限公司存在多次“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严重违法超限行为,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导组进一步调查发现,尽管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3月26日立案并要求企业整改,但据省治超平台显示,该企业所属货运车辆云G90499仍于3月27日、4月10日持续进行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高达122.35吨、115.45吨。检查指导组将该重大事故隐患反馈给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迅速整改到位。

检查指导组在临沧市在建高速公路工地对有关企业开展访谈交流发现,云南南云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南云高速公路十一工区施工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云高速公路十三工区施工单位)均不熟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行动》内容,也未对照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一方面反映出企业风险隐患自查工作不到位、未完全对照部印发的《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开展自查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地市行业管理部门仍然存在重视不足、调度不足问题,未真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针对检查指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指导组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督促属地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认真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按照部检查指导工作组反馈意见,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等情况的,充分利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强化问责。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15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8.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