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8年7月4日 星期

台州探索小型“三无”船治理新模式


□ 全媒记者 陈俊杰 特约记者 吴樟强 通讯员 周云

近年来,台州海事局创新运作“行政处罚、违法移送、行政强制加促成拆解”的“3+1”执法模式,辖区“两船”(砂石运输船、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辖区“三无”运输船舶呈“存量锐减、增量归零”趋势。但随着海洋休闲游乐的兴起,辖区小型“三无”海岛和渔港交通船、休闲摩托艇、“三无”小渔船和海钓船等反弹明显。且这些小型“三无”船舶存在用途多样、管理职责不清问题,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难以有效落实。针对这一难题,台州海事局主导推动台州市开展联合清剿小型“三无”船舶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小型“三无”船舶,努力探索实践小型“三无”船舶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新模式。

7月2日,记者从台州海事局获悉,自今年4月台州市启动小型“三无”船舶专项行动以来,截至6月底,该市已累计查扣小型“三无”船舶1013艘、拆解663艘,立案844起,行政拘留99人,刑事拘留65人。

突出属地责任

打破管理“真空地带”

小型“三无”船舶专项整治与台州以往的“三无”船舶治理有何区别呢?台州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张利强介绍,以往的“三无”船治理主要针对的是“三无”运输船、砂石船,通过“3+1”治理模式的运用,台州沿海“三无”货船已经很少了。张利强告诉记者,此次整治的小型“三无”船舶主要是指涉渔“三无”船以及未纳入县(市、区)政府管理的“三无”钓鱼船(艇)、“三无”海岛交通船、休闲摩托艇、港内交通船(过界船)等。“这些小型‘三无’船舶由于数量多、活动区域分布广,且用途功能多样,管理责任不明确,目前对这些船舶的安全监管方面是一个真空状态。”张利强说。

安全监管的空白必然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今年3月11日,台州辖区发生一起“三无”小渔船与货船碰撞事故,致2人死亡;5月1日,一摩托艇在海上失联,两人遇险,最终获救;5月25日,一钢架泡沫海钓小船在路桥金清黄礁岛附近水域翻沉,2人获救……

事故频发,警钟长鸣。台州市委批示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台州海事局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发挥海事专业优势,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小型“三无”船安全形势严峻、监管难度大等现状,并借势提出综合治理建议。同时,主动会商市海洋与渔业、边防、海警等部门,研讨具体综合施策方案,达成共识。最终促成台州市委市政府于4月11日印发实施《台州市联合清剿“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小型“三无”船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并重点规划了联合清剿工作路线图。并且,由台州市委副书记挂帅,密集组织开展全市动员部署会、阶段推进会和常态联合执法行动。

据介绍,《方案》重点解决了长期困扰“三无”船整治的管理职责不清问题,确立“属地为主、条块结合,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疏堵结合、分类处置”三大原则,明确在台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沿海6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属地负责,市县两级政府签订了责任书,成功将小型“三无”船舶监管纳入地方管理体系和目标考核范畴,为推动解决小型“三无”船舶治理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强化联合执法

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5月15日晚,台州海事局玉环海事处查获3艘违法船,一次性成功移送拘留船东及无证人员7人;5月17日,椒江海事处联合椒江区多部门,集中拆解16艘“三无”船,23日在内河段查扣15艘内河“三无”船……专项行动开展后,台州海事部门会同各县市区、海洋渔业、边防、海警等部门深化市、县两级海上联合执法,健全落实“市级层面一周一联合、县级层面一周多联合”常态化执法机制,全面打好小型“三无”船舶歼灭战,辖区呈现清剿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

“功成不必在我,关键要能解决问题,要做起来、管起来、不回避问题。”台州海事局局长王晓敏表示,小型“三无”船舶的治理不是单打独斗就能解决的事情,必须“多元共治”,形成合力。台州海事局将这件事作为水上安全治理的重要任务来抓,与海洋渔业、公安(边防)、海警、港航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指挥部,建立实施常驻联合办公、定期联席会议等制度。4月以来,以海事、海洋渔业为主的台州市联合指挥部召开2次联席会议,书面通报1次,发布短信快报20期。同时,推动沿海6个县市区成立相应联合执法组,负责现场联合执法的指挥协调和“三无”船舶的统一扣押拆解。

“齐抓共管”的格局已经形成,效力也日益显现。截至6月中旬,台州市共开展联合执法 293次,出动船艇903艘次、人员1.6万人次。其中5月22日,针对辖区复杂水域执法困难,由台州市县两级海洋渔业、海事、边防等部门及乡镇组成的联合执法力量,集结温岭和玉环两地交界水域,一天查扣“三无”船28艘,刷新行动以来单日查扣记录。

此外,台州海事部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盯牢船东、海钓爱好者等重点人群,联合各县市区、海洋渔业等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例,动员船东自觉拆解“三无”船舶,海钓爱好者自觉拒搭“三无”船舶出海。

致力综合施策

培育“长效治理”机制

“安全监管要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要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否则水上安全就永远都是走钢丝。”王晓敏说:“正是基于这一考量,台州海事局立足海事专业优势,针对各地实际生产生活所需的船舶,制定了《台州市“三无”船舶纳规管理指导意见》并以联合指挥部名义印发,明确小型‘三无’船舶‘五定’原则,着力长效治理机制建设。”

所谓“五定”原则,即指“定船、定人、定区域、定时间、定制度”,通过对船况和船舶功能用途界定,对其进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统一建档;确定船员和限定载客人数;根据船舶功能限定其活动的区域或航线,明确固定靠泊地点;并限制船舶在恶劣天气下航行;建立落实纳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等举措,做到对小型“三无”船舶家底清、情况明、管得住、制度全。

根据《台州市“三无”船舶纳规管理指导意见》,台州还将引导鼓励纳规船舶实施公司化运作,为全市小型“三无”船舶专业化、集约化管理做好专业指引。努力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出台“三无”船具体纳规方案,明确纳规船舶名录及管理要求。

目前,台州沿海6个县市区已基本制定完成具体纳规方案,并报备市联合指挥部。

下一步,台州各县市区将重点开展纳规船舶各项管理要求的推进落实,对未纳入政府规范管理或已纳入但超出限定条件活动的“三无”船舶,将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直接通过联合执法组予以拆解取缔。

同时,台州海事局正在推动《台州市休闲船舶管理规定》立法工作,将把联合清剿小型“三无”船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引入地方立法,从根本上解决小型休闲船舶的管理职责不清、安全要求不明等问题。目前,该局立法工作组已形成《台州市休闲船舶管理规定》立法草案和立法报告初稿,将在完成内外意见征集工作后,报请台州市人大审议。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15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8.0下浏览